广西青秀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广西青秀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方”)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公司拟对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O9001(质量管理)/ISO14001(环境管理)/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下简称“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标准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服务单位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主要技术服务内容及范围
1.项目名称:广西青秀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QXHS-ZXFW-2022-001
3.采购内容
广西青秀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由广西北投环保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主营业务包括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天然水的收集与分配,城市生活垃圾经营类服务,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服务等。公司现拥有自来水厂1座,日供水能力3万吨,污水厂1座,日处理量2000吨。
本次采购对询价方开展“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认证范围合计总人数约50人。
4.主要技术服务内容
协助询价方(认证范围内)建立规范的“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完成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要求开展的各项工作,取得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主要包括以下技术服务内容:初次认证及取证后第2年、第3年证书监督审核,包括期间涉及初次认证、年度监督审核的技术指导、培训等相关工作。
4.1初次认证主要工作内容
(1) 贯彻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标准认证技术服务的准备工作:指导成立贯标小组,做好人员配置,资料信息收集与分析;做好调研策划,实施管理现状满意度调查和现场调研,全面系统了解管理现状,诊断企业管理存在问题;
(2)制定项目认证实施方案(计划),并组织项目启动会;
(3)过程识别与梳理:实施过程识别及梳理暨有管理流程;梳理与这些过程有关的各类文件,包括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对这些流程进行梳理,绘制流程图;对低效能流程进行优化,对与这些流程有关的文件进行评审;
(4)体系策划与建立:将标准所要求的过程赋予职能,涉及职能调整的事项需提交至服务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讨论通过;根据ISO有关标准要求,基于各项业务结合企业标准体系、安健环体系以及企业规章制度,策划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写目录,同时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其他体系需要修订的文件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写目录及涉及的其他体系文件修订目录需按时提交至询价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讨论通过;
(5)指导和协助制定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试运行:指导协助组织召开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试运行大会;负责组织内审员培训,人员由询价方确定,完成不少于6人次的取证工作;体系试运行一个月后,指导组织内部审核,建立完善的审核记录,对审核发现的不合格项提出改进措施,并实施验证;内部审核关闭后一个月,指导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建立完善管理评审记录,对管理评审提出的措施实施改进并验证。
(6)指导迎接现场审核:协助企业向认证机构提交审核文件,提出审核申请;指导企业做好迎审准备;指导企业做好审核后不合格项关闭工作。
4.2监督审核主要工作内容
指导并协助企业按规定通过第2、第3年认证年度监督审核,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协助企业做好迎审准备、协助完成监督审核后不合格项组织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实施验证等。
4.3其它
提供初期认证及监督审核期间涉及的技术培训、指导每年不少于4次,保证认证企业通过认证,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主要要求如下:应派出专家对询价方班组长以上员工集中培训,讲解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意义、创建要点和配合要求,并针对询价方实际情况,编写培训计划方案;指导体系认证准备工作、体系的宣贯与编制体系文件培训、体系文件编制、体系内部审核员培训、体系内部审核、认证审核的准备工作等。
5.服务范围及成果
5.1服务范围: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要求覆盖询价方管理部门、自来水生产及污水处理、生产现场及相关人员。
5.2服务成果主要服务成果要求:取得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完成取得证书后第二、三年的证书保持相关工作;取得认证证书后,进行满意度测评,认证前低于60%的,认证后必须达到70%以上;认证前在60%-80%的,认证后必须达到80%及以上;认证前满意度达到80%及以上的,项目实施后,员工对体系满意度达到满意度90%以上。
二、报价费用组成
(一)费用组成
本次询价采取总价包干,即包含1个认证周期内(3年)所有费用,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费用:初次认证费、年度监督审核费(2年)、证书使用费、期间交通食宿费、税费以及相关费用。
(二)采购上控价
依据市场调查,此次项目采购上控价(总包干)为8.16万元,明细详见附件2。报价大于本项目上控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完成时间
合同生效日起至2022年10月1日前,应保证获得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做好取得证书后第二、三年的证书保持监督审核相关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项目开始日期推迟则项目技术服务验收日期相应推后。
(四)合同签订及服务期限
本项目采购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年。
三、服务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获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资格,且认证领域应包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服务单位应为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会员;
(三)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
(四)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近五年承担过类似认证服务。
四、评审原则及方式
本次认证机构选择采取询价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服务单位。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
五、公告截止时间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之日至。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均需与正本一致(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文件为准),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9日下午16时00分。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请将报价文件密封快递(或现场递交)至以下联系地址。
(四)不按上述要求递交报价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青秀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黄工 0771-5324399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55号凤祥名居3栋5层广西青秀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广西北投环保水务集团有限公司“OA内网公告”及“官方网站”上发布。
附件1:报价文件(格式文本)
附件2:招标控制价
附件3: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附件4:合同书(格式文本)
广西青秀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5日
附件1
广西青秀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
报价文件
(项目采购编号:QXHS-ZXFW-2022-001)
投标人名称:
签署日期:
一、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广西青秀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XHS-ZXFW-2022-001)的询价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报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职务: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报价人: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报价函
致:广西青秀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经认真阅读《广西青秀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询价公告》,决定参加报价。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函规定的各项要求,向询价方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ISO14001(环境管理)、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及实施指导,总报价(总价包干使用)为人民币(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询价函规定时间内完成初次认证工作。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准确的。
附件:报价清单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附件: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 | 初次认证 | 第一年监督 | 第二年监督 | 合计 | 备注 |
质量体系 | 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取证、审核费用 | ||||
环境体系 | 含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取证、审核费用 | ||||
职业健康体系 | 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取证、审核费用 | ||||
交通食宿 | 培训老师、审核员在培训和审核工作期间的交通、食宿、税费等费用 | ||||
其它费用 | 税费、技术指导、技术培训费等其它费用 | ||||
合计 |
备注:本次报价为总价包干费用,包含为完成1个认证周期内(3年)全部费用,合同签订后报价人不得要求另行增补与本次询价事项有关的任何费用。
四、有关资质证明
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 认证机构批准书及附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技术方案
注:(技术方案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工作重点、难点识别全面、准确及对策有针对性,主要问题及对策明确;质量保证措施要求质量目标明确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保证措施详细、合理,能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附件2
广西青秀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 认证服务招标控制价 | |||||
项目名称 | 初次认证 | 第一年监督 | 第二年监督 | 合计 | 备注 |
质量体系 | 9,000.00 | 3,000.00 | 6,000.00 | 18,000.00 | 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取证、审核费用 |
环境体系 | 9,000.00 | 3,000.00 | 6,000.00 | 18,000.00 | 含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取证、审核费用 |
职业健康体系 | 9,000.00 | 3,000.00 | 6,000.00 | 18,000.00 | 含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取证、审核费用 |
交通食宿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6,000.00 | 培训老师、审核员在培训和审核工作期间的交通、食宿、税费等费用 |
其它费用 | 8,800.00 | 6,400.00 | 6,400.00 | 21,600.00 | 税费、技术指导、技术培训费等 |
合计 | 37,800.00 | 17,400.00 | 26,400.00 | 81,600.00 | |
注:根据关于颁布实施《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认证价格自律规定》的通知(中认协监〔2013〕102号)及初步市场询价制定上控价。 |
附件3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一)供应商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分70分。
(二)评分细则:(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1.价格分………………………………………………………………………………30分
(1)报价有效范围:为总报价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价,且经评标小组审定为合理的报价。报价不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报价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2)报价合理性评审:评标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报价为30分。
有效供应商最低报价金额
(4)某供应商价格分 = ×30分
某供应商报价金额
2.技术分………………………………………………………………………………70分
(1)技术方案(满分50分)
一档(0~15分):工作内容有重大缺漏,工作重点、难点识别不准确或有较大缺漏,技术方案总体差;
二档(15.1~35分):主要工作内容基本全面,基本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工作重点、难点识别基本准确及对策基本可行,技术方案总体一般。
三档(35.1~50分):主要工作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工作重点、难点识别全面、准确及对策有针对性,主要问题及对策明确。技术方案总体优秀。
(2)质量保证措施(满分10分)
一档(0~3分):质量目标不明确,保证措施体系不健全,保证措施不合理或内容不完整,难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二档(3.1~6分):质量目标明确,保证措施体系基本健全,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内容基本完整,基本能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三档(3.1~10分):质量目标明确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保证措施详细、合理,能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3)服务方案(满分10分)
一档(0~3分):服务内容全面,表达清淅,契合询价文件的要求;
二档(3.1~6分):工作安排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务实具体,便于操作;
三档(6.1~10分):方案考虑周全,针对性强,符合项目实际。
3.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1.评标小组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报价低优先、技术分高优先、信誉业绩分高优先)并依照次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人。除非有法定事由,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小组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评标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有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小组不推荐该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附件4
广西青秀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Guangxi Qingxiu Beit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water Co.,Ltd.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广西青秀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三标一体化
管理体系认证合同
合同金额: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广西青秀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提高广西青秀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甲方拟开展ISO9001(质量管理)/ISO14001(环境管理)/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管理体系认证(以下简称“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经询价,确定 (以下简称“乙方”)为中标认证机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广西青秀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 项目达成一致意见,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青秀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
2.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项目: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
3.管理体系覆盖人数 约50 人。
(注:具体人数尚需经现场审核进一步确认,最终以乙方认证评定的决定为准。)
4.管理体系所覆盖的认证范围:青秀环水公司本部及1座自来水厂、1座污水厂开展“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覆盖认证范围的管理部门、自来水生产及污水处理、生产现场及相关人员)。
(注:以上范围尚需经现场审核进一步确认,最终以乙方认证评定的决定为准)
5.主要技术服务工作内容
协助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管理体系覆盖认证范围内)建立规范的“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完成“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要求开展的各项工作,取得“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主要包括以下技术服务内容:初次认证,第2年、第3年的证书监督审核,包括期间涉及初次认证、年度监督审核的技术指导、培训等相关工作,详见甲方正式询价文件有关内容。
6.技术培训主要要求
乙方为甲方提供“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培训服务,培训相关要求如下:
(1)培训内容:介绍本次管理体系认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认证主要流程及认证主要意义;指导解决现场调研发现影响体系认证的主要问题;指导企业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满足体系试运行的要求等。
(2)培训对象:青秀环水公司本部及自来水厂水厂、污水厂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体系管理人员。
(3)培训频次:初期认证及监督审核期间涉及的技术培训、指导每年不少于4次。
(4)培训师资:资深注册审核专家,不得少于 1 人。
(5)培训主要结果:取得三体系内审员证人次不少于6人。
(注:“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培训服务的具体内容详见投标文件。)
二、合同工期及进度要求
(一)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1个认证周期,即合同生效至1个认证周期期满(证书有效期为3年),含初次认证、第2年监督审核、第3年监督审核)。
(二)工作进度要求
1.初次认证进度要求: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日历天内编制完成项目工作计划并进驻现场开展调查;
(2)2022年 月 日前完成宣贯培训、体系策划、管理体系试运行、内审及管理评审、不符合项关闭等外审前所有准备工作,并具备外审条件;
(3)2022年10月1日前完成本次初次认证全部工作,并取得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第2、3年监督审核进度要求:
(1)原则上每次监督审核间隔期不能超过12个月;
(2)第2年监督审核应在取得初次认证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3)第3年监督审核应在第2次监督审核通过后9个月内完成,且不得影响再次认证工作开展。
三、经双方约定的审核依据
1.GB/T19001-2016;
2.GB/T24001-2016;
3.GB/T 45001-2020;
4.甲方按上述标准建立的体系手册及有关文件;
5.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四、合同费用组成、价格及支付方式
1.合同费用组成
本合同金额采取总价包干,即包含1个认证周期内(3年)所有费用,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费用:首次取证费用、年度监督审核费(第2年、第3年)、交通食宿费(培训老师、审核员在培训和审核工作期间的交通、食宿、税费等费用)、其他费用(税费、技术指导、技术培训费等)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特别声明:根据正式询价文件规定,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报价人不得要求另行增补与本次询价事项有关的任何费用。
2.合同价格
本次合同费用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整(¥ 元),其中主要包括如下:首次取证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 元),年度监督审核费(第2年、第3年)为人民币(大写) (¥ 元),交通食宿费(培训老师、审核员在培训和审核工作期间的交通、食宿、税费等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他费用(税费、技术指导、技术培训费等)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费用支付方式
费用采取分4期进行支付,具体如下:
(1)第1期:甲方取得初次认证证书且收到乙方有效完整的支付申请材料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 元)。
(2)第2期:甲方获得第2年度监督审核合格通知书且收到乙方有效完整的支付申请材料后 10 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 元)。
(3)第3期:甲方获得第3年度监督审核合格通知书且收到乙方有效完整的支付申请材料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 元)。
注:乙方在每期申请支付款项时,应提供支付申请函,甲方在收到乙方税率为6%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如国家财税政策有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五、甲方责任和权利
1.始终遵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乙方的相关认证程序等规定;
2.建立并持续有效运行相应的体系;
3.体系正式运行三个月,并完成了内审和管理评审方后可实施正式审核;
4.建立相关管理体系文件并提供相关资料;
5.按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6.为实施审核做出所有必要的安排,包括检查文件;接触的所有过程、区域、记录及人员提供条件。为到场的观察员、认可评审员等提供相应的审核工作条件。
7.在调查投诉、事故、变更认证、对暂停认证进行追踪等特殊情况下应接受乙方开展的现场审核。
8.协助认可机构、国家认证监管部门开展的见证审核、确认审核、监督检查等,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9.向乙方提供真实充分的信息和记录;
10.正确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有关信息;不擅自利用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或服务通过认证;
11.宣传与认证结果有关的事项时不得损害乙方的声誉;
12.在获证后维持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在证书有效期内,接受并配合乙方实施监督审核。在一个认证周期内(3年),监督审核应在初次审核或再认证决定日期起的12个月内进行一次, 原则上每次审核间隔期不能超过12个月。
13.根据法律法规、行业或自身要求,提出可公开信息的限制性要求。
14.若认证证书被乙方撤销,应将原证书及副本交回乙方。
六、乙方责任和权利
1.严格遵守国家各种管理体系认证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地为甲方提供认证服务;
2.向甲方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及有关公开性文件;
3.在签订合同后委派报价文件或经双方新约定的有审核资格的人员组成审核组实施审核;
4.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审核计划,按双方约定时间实施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5.按项目询价文件和本合同约定按质按量提供技术服务,如技术培训、初次认证、监督审核等。
6.遵守公正性与保密声明。当向其他机构(如认可机构、IQnet)公开保密信息时,应书面通知甲方。
7.及时向甲方颁发认证证书并通过相应媒体公布甲方名录;
8.定期对甲方获证体系实施监督审核,并根据双方对再认证的协议按期实施再认证换证审核;
9.当认证要求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验证甲方是否符合新的要求;
10.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满足甲方关于可公开信息的特殊要求。
七、保密约定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工作开展中所知悉的甲方经营、生产状况及技术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第三方,但下列情况除外:
(1)甲方已公开或者通过公开途径可以获知的资料;
(2)国家法律、法规有要求时。
2.甲、乙任何一方和其项目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另一方任何保密信息,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或泄露。
3.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失效。
八、验收标准和验收办法
(一)验收标准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 初次认证证书,并完成取证后第2年度、第3年度内证书监督合格审核。
(二)验收方法
乙方提供相应有效认证合格证书(含监督审核)。
九、风险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疫情控制等)导致合同一方未能依约履行或无法继续执行合同,则主张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主张事由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可调整本合同工作进度。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因乙方自身原因提出终止本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因甲方原因提出终止本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
2.因乙方自身原因,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进度要求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 叁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继续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义务;非甲方原因,逾期达 6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叁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甲方支付合同相应金额的义务。甲方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暂停认证工作。
4.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的,应向守约方支付 壹 万元违约金;如果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约定
1.乙方对甲方的管理体系审核合格并对相关不符合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跟踪验证后,在30天内推荐认证注册,经评定合格并批准后向甲方颁发体系认证证书,乙方将在相应媒体上提供甲方认证信息的公开查询途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将认证结果相关信息报送国家认监委。
2.甲方如对审核过程、审核行为或审核结论有异议,可与审核组长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可于现场审核结束后30天内向乙方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出书面投诉或申诉。如对上述机构的决定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CNAS”)提出复议。
3.获得认证后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应于情况发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通报乙方,乙方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包括调整对甲方认证监督周期、方式及有关内容、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等)。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限内通报乙方,则乙方有权先行暂停认证证书,并将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或者其他措施:
(1)客户及相关方有重大投诉,例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相关周刊报纸报道或各大政府网站公示等;
(2)生产、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不合格;
(3)产品或服务质量/环境/安全发生重大事故且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甲方负主要责任的;
(4)重要相关情况发生变更,包括:法律地位、所有权变更;取得的行政许可资格、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变更;生产经营或服务的工作场所变更;管理体系覆盖的范围变更;管理体系和重要过程的重大变更等;
(5)在乙方要求时,依法依规向乙方提供所有甲方收到有关投诉的记录和依据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记录;
(6)出现影响管理体系运行的其他重要情况,例如认证范围变更、组织机构重组、获证单位改制等。
4.当甲方提出新增认证范围(同等规模替代除外)或变更证书内容时,乙方将于接到变更申请的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应采取的必要措施,并对甲方进行换证审核。同时,根据新增认证范围或证书变更情况,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5.如果甲方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将按规定暂停认证证书的使用,并要求其限期纠正(最长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纠正经验证有效后乙方将通知甲方允许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同时,甲方在证书暂停期内,应停止相关认证资质的宣传及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1)管理体系持续地或严重地不满足认证要求,包括对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要求。
(2)针对监督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严重不符合项),甲方未在双方现场监督商定的时间内采取相应纠正和纠正措施;或在双方现场监督商定的时间内所采取的纠正、纠正措施未被审核组接受(或未被证实有效)。
(3)甲方第一次监督审核未在初次认证决定后的12个月内完成,且无证据表明获证组织暂不具备实施监督审核的条件,或其他的监督审核不能在每个日历年进行一次,或两次审核的时间间隔超过15个月,或不能按时接受再认证审核。
(4)未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C”)《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中的要求,使用CQC签发的管理体系证书和认证标志;
(5)甲方及其管理体系运行的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更(例如认证范围变更、组织机构重组、获证单位改制等)已不满足原认证覆盖范围要求,且未及时通知CQC妥善处理;
(6)发生影响产品质量/环境绩效/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重大事故,或国家行业监察发现重大问题,且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甲方为责任主体的严重事件或违法情形;
(7)被有关执法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8)被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发现体系运行存在问题;
(9)持有的行政许可证明、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过期失效,重新提交的申请已被受理但尚未换证的情况;
(10)未按规定及时交纳有关认证费用;
(11)不承担、履行认证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12)甲方主动请求暂停。
6.若甲方产品在国家监督抽查中被查出不合格时,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出通报起30日内,乙方将对甲方实施现场审核(特殊审核或监督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作出相关认证决定。
7.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将撤销其认证/注册资格,甲方应将原证书及副本交回乙方:
(1)审核时发现甲方没有运行管理体系或者已不具备运行条件,结论为否定意见;
(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CQC有关规定;
(3)因甲方原因导致发生影响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的重大事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4)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列入质量信用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5)拒绝接受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
(6)被查证故意停运污染治理设施、长期超标排放,造成恶劣影响的,证明材料须附具体说明;
(7)拒绝配合认证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或者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提供了虚假材料或信息;
(8)甲方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被注销或撤销,或者持有的行政许可证明、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已经过期失效但申请未获批准;
(9)甲方在暂停认证证书的限期内未能对导致暂停的问题实施有效地纠正加以解决;
(10)暂停认证证书的时间已满六个月期限;
(11)甲方主动要求撤销证书;
(12)未按规定及时交纳有关认证费用;
(13)未按相关规定正确引用和宣传获得的认证信息,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或者乙方已要求其纠正但超过2个月仍未纠正的;
(14)其他应当撤销认证证书的情况。
9.合同双方有权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请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提前 十 日通知对方并且双方就此达成一致意见。
十二、争议处理
1.双方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甲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同意通过补充协议予以规定,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变更或补充内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附件的形式记录,且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甲方发出正式询价文件有关要求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 3 份、乙方 3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广西青秀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盖章) | 乙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3号 | 单位地址: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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